就业指导中心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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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学院十分重视就业,从建院初期就抓就业工作。成立常设机构,指定专人负责推荐工作。2003年已独立成立了实习就业指导中心,负责毕业生实习、就业工作。学院对具备推荐条件的学生给予推荐工作。

  毕业生推荐工作的条件:完成教学计划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 ;经英语、计算机强化培训合格;思想品德良好,身体健康,无严重违纪行为;获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或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。

  毕业生推荐的原则:毕业生不包分配,择优推荐,双向选择,鼓励支持自谋职业。
 
清芷园物业股份有限公司欢送实习生

  每人推荐的次数:将实习做为推荐工作第一步,争取有较多学生被留用。实习结束后未被录用的学生,再给二次推荐机会,每次选择1个用人单位。若二次推荐均未成功,原则上不再负责推荐。本人愿意受聘,用人单位同意录用,推荐成功,不再负责推荐。

  推荐工作的方向和单位:校董事企业、实习基地、有近百家企业就业网。

  几年来学生就业的企业有几百家,例如移动通讯总部和营业厅;中国银行营业厅;现代汽车专卖;沃尔玛山姆会员店;中青国际旅行社;浙江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北京分公司等。

 
毕业生在光明日报社实习